“快递单”有了保护隐私新标准:避免显示收寄件人完整个人信息

“快递单”有个人信息保护新标准。快递电子运单上避免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

 

“快递单”有个人信息保护新标准。快递电子运单上避免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4月7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项新国家标准相关情况。


邮政快递是现代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成为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亿的快递大国。当前邮政业正逐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向劳动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转变,部分标准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推动邮政服务升级换代,加快快递扩容增效和数字化转型,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今年2月,两项新国标已开始实施。新国标在总结近年来邮政行业标准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融入了新技术、新材料等新科研成果,对于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快递电子运单是记录用户寄递行为的信息载体,非法泄露、买卖寄递服务信息而导致的信息泄露问题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记者注意到,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了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例如,新国标在“个人信息保护”这一章节中提出,快递服务组织、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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