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职工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是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群体,以男性青壮年为主,农业户籍人员比例较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院长周绍杰表示:整体上看,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大多数还是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即第二代农民工。比起代农民工,第二代农民工很少从事农业劳动,而只是出生在农村、属于农业户籍。他们中相当大一部分是在高中、甚至初中毕业之后就进城打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因此对技术门槛要求相对较低的新就业形态就成为他们的更优选择。但同时,很多从事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他们也会随着职业技能的提升以及社会经验的丰富离开这类就业。因此,新就业形态具有“蓄水池”的功能。
新就业持续“内卷”
据全国总工会2023年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以来,全国各级工会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达1037万人。这反映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增长速度很快。而按照此次统计,全国外卖员、快递员、专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员数量达到8400万人,接近1个亿,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0%。而在全国各省人口统计中,2022年,江苏省总人口才8070万人。也就是说,我国有将近五分之一的就业人口(或相当于整个江苏省人口)都在送外卖、送快递、跑专车。这是当下我国就业市场的真相之一。更要注意的是,这个数字还在快速增长中。而美团下调外卖员佣金等消息的传来,则反映出外卖、快递等行业可能将会变得超出想象的卷。难怪有人为此担心:新就业形态下,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或被打破。
须强化权益保障
随着新就业形态迅猛发展,国家密集出台了相关文件,推动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党的二报告曾指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此前在2021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从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多方面,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同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指出: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已经涉及包括零售、贸易、餐饮、物流、交通、医疗、教育等各行各业。一方面,我们应积极发挥新就业形态作用,支持新就业形态扩大规模,增加岗位创造,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规范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应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权益保障规则,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支持新就业形态长期发展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