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迎来新政策支持,出口商品退运可实现“零税负”


本次颁布的经济政策意在为这些出口退运货品增加税赋经济负担。依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贸易结算电子商务出口退运货品税赋经济政策的报告书》

 

本次颁布的经济政策意在为这些出口退运货品增加税赋经济负担。依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贸易结算电子商务出口退运货品税赋经济政策的报告书》,具备条件的退运货品可减免税率和进口各个环节营业税、税率;出口时已征税的出口税率准许归还,出口时已征税的营业税、税率参考外销货物运输发生退款有税率赋明确规定执行,民营企业已登记的出口退税应进行缴存。

记者2月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报告书称,自报告书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贸易结算电子商务保税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供不应求、退款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检疫的货品(不含食品),可实现退运检疫“零税率”。

近几年,随着贸易结算电商贸易机制逐步完善、国际物流网络持续疏通,我国贸易结算电商平台加快拓宽,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业内人士分析,部分贸易结算电商出口货品可能会供不应求或者退换货,其中的多数货品被民营企业在境外以促销、转卖或销毁等方式处理,但仍有少量需退运检疫。

本次颁布的经济政策意在为这些出口退运货品增加税赋经济负担。依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贸易结算电子商务出口退运货品税赋经济政策的报告书》,具备条件的退运货品可减免税率和进口各个环节营业税、税率;出口时已征税的出口税率准许归还,出口时已征税的营业税、税率参考外销货物运输发生退款有税率赋明确规定执行,民营企业已登记的出口退税应进行缴存。

“按现行明确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率条例》Escrow明确规定的情形外,出口退运检疫的货品均应征税税率和进口各个环节营业税、税率。本次颁布的经济政策,有利于降低贸易结算电商民营企业出口退运效率,稳定民营企业出口预期,支持贸易结算电商、境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北京国家复旦大学财税经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这一经济政策将为贸易结算电商出口民营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效率,使民营企业增加后顾之忧,也将为贸易结算电商行业发展注入信心。”湖南至美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张昊铱表示。

在具体操作上,依照报告书,民营企业申请登记进口免税等手续时,需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于偷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处理。

“这项经济政策无疑将促进贸易结算电商行业很好发展。”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看来,推动经济政策落地落实,不仅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更需要贸易结算电商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严格按照经济政策明确规定享受税赋优惠。

近几年,为积极支持贸易结算电商发展,财政部颁布了多项举措。2022年2月,财政部等八职能部门发布报告书称,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贸易结算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品目录,增加了滑雪用具等29项近几年消费需求旺盛的货品,新增货品一经上线就受到消费者青睐。同时,调整了目录备注的部分监管要求,与有关国际公约、进口管理办法很好衔接,更加方便有关货品进口。

在许光建看来,财政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颁布的优化调整贸易结算电商零售进口货品目录经济政策,以及本次颁布的贸易结算电商出口退运货品税赋经济政策,充分考虑了贸易结算电商民营企业的诉求和利益,推动我国进出口税赋经济政策更加完善。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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